金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8年第四号)-手机版亚博
8月24日上午,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会期半天,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坦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全区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关于2017年区本级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上述三个报告的审查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了《金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7年区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及人大常委会调研报告;会议还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命。
最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军在讲话中要求:一要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审议意见,并认真抓好落实。二要认真跟踪落实情况。区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大跟踪监督力度,特别是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将会同监察委员会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追责监督。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有25人出席会议。区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胡卫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士银,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敬勋,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办事机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区政府办、发改委等单位负责同志,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及部分乡镇(街)人大(工委)负责同志应邀列席了会议。
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刘玉军
重点就落实问题,讲两点意见:
一、要认真落实审议意见
一要高度重视审议意见。本次会议议程涉及相关工作所提出的工作建议,都是相关工委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的,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又提出了新的意见,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请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工作中认真吸纳。二要认真抓好落实。在“讲严立”征求意见过程中,各方面均指出人大常委会跟踪监督力度不够。下一步,常委会将加大重点工作的跟踪监督力度,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重视、认真落实。
二、要认真跟踪落实情况
一是要动真格监督。今后人大监督不到位、监督不得力、监督不认真将会被追究责任。请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加强监督跟踪问效。二是要严格追责。特别是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存在非常严重的“屡审屡犯”现象,主要是被审计单位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依然我行我素。下一步,区人大常委会将会同区监察委员会,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整改不到位将严肃问责,请有关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关于全区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
区发改委主任 汪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报告全区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区上下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落实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经济运行平稳向好。上半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5.4亿元,同比增长8.4%,高于全市0.7个百分点,总量位于全市第一位,增速第二位。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13.8亿元,同比增长3.1%;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43.8亿元,同比增长7.0%;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47.8亿元,同比增长11.8%。年初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基本实现预期目标。
1、农业生产总体稳定,现代农业稳步提升。上半年,我区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4.2亿元,同比增长3.2%。其中种养殖业生产形势良好。期末家禽存栏349万只,同比增长2.7%;期末猪存栏20.1万头,同比增长2.9%;水产品产量1.3万吨,同比增长1.8%;肉类总产量3.0吨,同比增长2.8%;蔬菜及食用菌产量12.8万吨,同比增长1.9%。在全市率先推进江淮果岭建设,投资1000万元左右建设标准化果园7个,脆桃交易市场5个, 配套建设冷库和相关道路.欣沃、木南、金冲3个田园综合体建设全面启动。全区共有桃园12万亩,年产量15万吨,可实现年产值10亿元。举办了第四届金安脆桃展评大赛。大力开展稻渔综合种养,今年新增1万亩,总面积达4.5万亩。继续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目前全区共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984家,注册成立家庭农场683家;拥有国家级示范合作社6家,省级示范合作社2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9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8家;拥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2家,省级联合体1家,市级联合体1家。
2、工业生产稳中趋快,新兴产业加快成长。上半年我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实现总产值同比增长13.6%;累计实现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0%,增幅上升至全市第三名;累计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9.8%,增幅居全市第二名。完成技改投资4.3亿元,同比增长40%。酷豆丁、捷通达、至高机械、哲思曼尔、英瑞针织增幅均在20%以上,天地精华达到1.9倍的增幅。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107家,亿元企业达到14家;全区在建5000万以上工业项目19个,计划总投资56.8亿元, 1-6月份实际完成投资9.6亿元。天地精华二期主体已基本建成。尚德无纺一期已在试生产。明天氢能源、裕祥建设、安源消防、泓济环保二期、维麦重工二期已开工建设。我区现有战略性新兴企业17家。上半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同比增长8.6%。占全区产值的20.6%。
3、项目投资平稳增长,有效投入不断扩大。上半年我区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2.1%。建立健全重点项目“四督四保”推进机制,78个市调度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完成投资68.7亿元,同比增长33%,完成年度计划的58%。58个纳入省调度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完成投资43.3亿元,同比增长37%,完成年度计划的65%。明天氢能源、智能装备产业园、皋陶文创乐园等项目推进较快;继续开展区领导和区直部门联系帮扶重大项目,实行了“月督查、月调度、月通报”效能问责工作推进机制。上半年招商引资新签约项目71个,到位资金55.85亿元,同比增长18.4%。新引进项目中,亿元以上项目22个(含5亿元项目),5亿元以上项目3个。北京中航科电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智能制造及工业自动化配套设备生产项目、腾创互联口袋科技投资的车培项目和安徽云翼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投资的高性能航空电机项目等一批重大项目相继签约落户。今年新签约项目已开工31个,开工率43.66%。集中示范园区加快推进“三园一城”建设,重点引进智能制造与研发、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新续建道路13.55公里;有序推进栖凤苑、枣园东区、桃园安置小区等5个安置房项目建设;启动新城三小、便民服务中心、公交换乘中心等13个公建配套工程。南山新区今年计划建设道路9条、约15公里。协调市自来水公司完成南山水厂整体托管工作,新区供水实现与主城区同网同质同价;污水管网接入裕安区城南污水处理厂。瑞梦花园二期建设稳步推进,金望花园二期、南山新村三期规划选址已通过市规委会。实施南湖公园、道路的景观绿化、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维护维修等小微工程三大类14项,基础配套进一步完善。悠然南山二期、南湖白鹭园酒店项目快速推进。金安经济开发区南片建成区已形成“五纵八横”较为完善通达的道路网,水、电、气、通讯、污水管网配套已基本到位;北片主干道路已完成雨污水管道铺设,建成后将同已建成的创业路构成“两纵四横”道路网;东片骨干路网基本建成。八里杠安置小区二期、北三十铺安置房、丰塘安置小区三大安置小区的建设有力保障了园区拆迁安置需求。外国语学校已全面招生;人民路小学北校区正在进行室内教学设备等安装;吉宝生态公园已对外开放;木南干渠景观游园工程土建基本完工。
4、致力绿色生态发展,市场活力持续激发。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对于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我区的问题均能按照时间节点整改到位。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显著。制定并发布《2018年六安市金安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我区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和各责任单位具体职责;上报《金安区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整治项目台账》,全区环境质量总体较上年有所改善,上半年,pm2.5为53ug/m3,较上年同期下降3.6%。水污染防治有序开展。重点做好马头、淠东、翁墩、东桥、城北污水处理厂前期建设工作,规划2018年动工,2020年底前完成建设。木厂镇污水处理厂主体土建工程现已完工,预计年底建成。深入开展“三个园区”污水管网摸排工作。全面启动省级生态示范区创建,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截止目前,成功申报国家级生态镇1个,省级生态镇8个、生态村17个,市级生态村61个。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力度,重点建设全市目前为止唯一一个环保专网专用的秸秆监控系统“蓝天卫士”。上半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81.7亿元,同比增长10%,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8707万美元,同比增长66.1%。全区农村产品网销额达到1.25亿元,同比增长25%;新增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38个;3个电商特色镇、5个电商示范村、10个电商示范服务站点;旅游市场保持活跃,上半年全区共接待国内外游客425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31.3亿元,均增长16%。加快南山运动草原、大别山虚谷温泉度假区室外浴池、皋陶文创园、张家店战斗纪念馆马政文化园等重点项目建设;开展昭庆寺、大华山、白鹭园创4a级景区相关创建工作;悠然南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规划完成初稿,并开展创建申报准备工作。成功承办2018国际网球金安公开赛,举办2018“爱在金安”年货节、六安市第十届桃花节、金安区第四届夏季旅游扶贫采摘季之蓝莓采摘节等节庆活动。
5、脱贫攻坚全面推进,民生民计稳步改善。开展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夏季攻势”专项行动,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十大工程”。目前,全区308个村实现扶贫工作队全覆盖。今年,全区脱贫攻坚计划投入25.7亿元,精准实施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就业扶贫、健康扶贫、社保兜底、危房改造等3805个项目。2018年,新建光伏电站145个,6月底前全部建成并网发电,实现集体经济薄弱村全覆盖。已完成1176户贫困户危房改造指标。截至6月20日,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一站式”结算系统兑付补偿74134人次,兑付综合医保支出8455.7万元;21355人次贫困人口享受慢性病“180”补充医保补偿,兑付补偿资金268.07万元。目前,已资助贫困学生20309人,发放资金1290.25万元。实施民生工程33,投入资金18.8亿元。预计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301.9元和6688.6元,分别增长7.7%、10.4%。实施学前教育三期建设工程,计划投入资金3060万元,已完成投资1190万。望城岗幼儿园等3所公办幼儿园陆续建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参保率完成任务数的98.7%。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22%。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总体上看,上半年全区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地区生产总值总量和增幅均在全市保持着较高的水平,主要经济指标基本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为完成全年目标奠定了较好基础。但也要看到,经济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
1、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一是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1%,低于全市0.6个百分点。且我区房地产投资比重占近50%,随着今年以来房地产销售面积持续下滑,将进一步影响房地产投资乃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二是部分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态,僵尸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全区工业企业效益指标全面下滑,企业主营收入下降7.4%。企业营业利润下降34.2%。利润总额下降36.2%,利税总额下降34.5%。三是批发业持续低迷。上半年仅增长1.5%,始终处于低位运行。
2、经济和社会发展矛盾进一步凸现。社会维稳形势严峻,化解上访压力巨大;土地、环保督查力度和频率加大,整改难度前所未有;财政支出增大,不可预见刚性支出随时发生,保工资、保运行、保民生,成为新的矛盾。国家加大金融风险防范力度,政策性融资更加困难。我区政府性债务较大,财政运行风险加剧。
二、下半年工作意见
当前世界经济政治形势更加错综复杂,美国贸易保护政策持续升级,对世界经济影响日益显现,国内经济处于转型期,新旧动能转化尚需时日,经济仍然存在较大下行压力。近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提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货币政策,并把“六稳”作为当前主要任务。对下半年及今后一段时期经济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省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30条”、支持创新驱动县域经济振兴“10条”、“三重一创”等系列政策文件的落实,给我区经济发展带来了新机遇。下半年,我们将紧紧围绕重大政策落实,强化经济运行监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确保实现全年目标任务。
1.抓好重大政策落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稳投资作为我区当前的主要任务,进一步贯彻省委省政府出台的高质量发展、县域经济振兴、乡村振兴、军民融合等政策,细化分解落实我区具体举措。继续做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相关工作。继续推进“四送一服”双千工程,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打好降低企业税费、社保、财务、物流、生产要素等成本“组合拳”,全面减轻企业负担。同时继续通过开展“政银担”、“税融通”业务,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建立全区经济运行调度通报机制,及时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提出切实可行政策措施,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持续推进项目建设。按照高质量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要求,全力落实“四督四保”和“五项机制”,严格执行《2018年市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工作台账》的节点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强化项目协调调度和跟踪督办,继续按月印发通报,重点针对未开工、未竣工、进度慢等中梗阻问题,逐个项目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大项目建设力度,下半年确保开工5个、竣工7个,完成全年新开工32个、竣工10个亿元以上项目目标。持续推进六安(皖西)b型保税物流中心、安徽应流航空轻型涡轮动力直升机制造、安徽安源消防器材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建设。深入研究国家产业政策,紧盯国家投资导向,提升项目谋划质量,继续谋划储备一批打基础、利长远、增后劲、强支撑的重大项目,确保新增项目不断档、有效投入不减速。加快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前期手续办理进程,加快在建项目施工进度,合法合规高效推进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产业招商、精准招商,加快意向项目签约落地。
3.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绿色振兴平台建设,全力推进创新驱动,加快建设创新服务平台,大力引进科技创新人才。充分发挥省市专项引导资金作用,加快“三重一创”建设,发挥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引领作用,加快新产品研发,促进产业结构加速调整和新兴产业快速成长。优化升级现代服务业支持政策,深化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研究培育,谋划打造一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加快全域旅游建设。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4.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打好脱贫攻坚战,围绕今年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贫困县摘帽、14681贫困人口脱贫的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加快实施脱贫攻坚十大工程,打赢年度脱贫攻坚战。扎实推进今年125户334人易地扶贫搬迁建设,确保按时完成“十三五”期间规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积极争取第二批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纳入扶贫计划,抓紧完成存量光伏扶贫电站在国家扶贫、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台录入,确保应录尽录、尽早纳入国家扶贫、可再生能源基金目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做好下半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准备工作。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紧盯pm2.5和空气质量优良率两项指标,打赢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半年全部完成全区所有乡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全面落实“河长制”,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打好碧水攻坚战。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建设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实施净土持久战。打好金融风险防控攻坚战,开展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规范清理违规“现金贷”“校园贷”“首付贷”等行为,严厉打击高利贷、非法集资等“地下”金融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房地产泡沫等重点领域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推动金安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金安区2017年区本级财政决算及
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区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司家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安排,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常委会报告2017年区本级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7年区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2017年,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面深化财政综合改革,全力支持脱贫攻坚,较好地完成了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区本级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良好。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2017年区本级财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987万元,为预算的133.7%,同比增长13.64%,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226万元、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851万元、出口货物退增值税6910万元。
2017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35674万元,其中:区本级财政收入形成可用财力5922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8103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561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607万元、调入资金21162万元、上解收入10035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356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9659万元、上解支出62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3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1757万元、补助支出2598万元。2017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收入决算主要情况:区本级税收收入形成可用财力49241万元,为预算的157.4%,同比增长9.16%;非税收入形成可用财力9985万元,为预算的55.23%,同比下降31.73%。
财政收入增长主要是2017年房地产行业的持续火爆,土地交易和商品房销售增长较快,带动相关税收快速增长。2017年,全区房地产业入库税收9.28亿元,同比增长61%,占财政收入的46%;建筑业入库税收3.42亿元,占财政收入的17%。
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情况:2017年,经过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对我区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加大,共安排我区上级补助收入28.1亿元。一是返还性补助收入1.15亿元,主要是增加“营改增”基数返还8994万元。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14亿元,下降6.08%,主要是上级财政部门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市级统筹。三是专项转移支付12.95亿元,增长36%,主要是增加市级下达江淮电机达节能减排补助资金1.2亿元等。
支出决算主要情况: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97亿元,为预算的102.64%,增长19.6%。其中:公共安全支出8548万元,为预算的101.14%;教育支出108242万元,为预算的129.13%;科学技术支出3715万元,为预算的195.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088万元,为预算的101.61%;医疗卫生支出30108万元,为预算的96.31%;节能环保支出19376万元,为预算的107.41%;农林水支出82743万元,为预算的87.73%;交通运输支出14224万元,为预算的95.43%;住房保障支出15300万元,为预算的87.1%。
按照预算法规定需要报告的其他重点事项:
(1)2017年,安排区本级预备费1500万元,全部用于防汛抗灾等突发事件处置及年中新出台政策增支等年初难以预见的开支。
(2)2017年,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29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7万元,下降0.59%,主要是强化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相应支出,确保了“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3)2016年末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8607万元,2017年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资金8607万元,2017年末余额为1036万元,编制2018年预算时调出1036万元,当前余额为零。
(4) 2017年,区本级预算周转金未安排使用,年末余额4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2381万元,为预算的207.94%,增长71.52%;加上级补助收入2504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0000万元,收入总量为97430万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80205万元,为预算的108.62%,增长33.7%;加调出资金17225万元,支出总量为97430万元。2017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加主要原因是实施供给侧改革助推房地产市场去库存等政策,土地市场持续活跃,挂牌较多,土地出让金收入大幅增加。2017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5.86亿元,同比增长61.1%,增收2.22亿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2017年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保险费收入63478万元,加财政补贴收入、转移收入、投资收益、上年结余等,收入总量为206457万元,为预算的148.58%;区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07302万元,加转移支出、其他支出等,支出总量为201129万元,为预算的131.95%。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73857万元(其中:当年收支结余5328万元)。
4.地方政府债务收支及余额情况。2016年末区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09968万元(包括一般债务112057万元、专项债务97911万元,),2017年新增债务33855万元,偿还债务11404万元,2017年末区本级债务余额为232419万元(包括一般债务124508万元、专项债务107911万元)。
二、2017年预算执行结果及落实区人大批准预算决议情况
2017年,全区上下进一步强化预算法治意识,认真执行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和批准的预算,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切实加强财政管理,预算执行取得积极效果。
(一)财政收入增量提质。一是财政收入超额完成。2017年区本级收入完成8.9亿元,同比增长13.64%,增收10678万元。二是收入质量大幅提升。全年税收收入完成7.8亿元,占总收入比重的87.8 %;非税收入完成1.09亿元,同比下降8.16个百分点,收入质量全省第一。
(二)财政支出优化增效。坚持“三保”优先,确保重点建设项目及民生工程支出需要。全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民生保障支出达34.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7%。
(三)财政管理取得佳绩。国务院对2017年落实中央重大政策、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区进行表扬激励,我区在财政预算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预算公开等方面的财政管理工作完成较好,受到通报表彰,获得中央奖励资金2500万元。全国有26个市县入选2017年度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激励市县,我区是安徽省获得此荣誉的3个县区之一。
(四)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完善和落实扶贫政策,构建扶贫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全年扶贫支出2.69亿元,较上年增长1.42倍,有力地推动了脱贫攻坚工作。
(五)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加强融资平台建设,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落实财政奖补政策,全年兑现企业奖补资金 2544万元。通过强化融资担保,增量过桥资金,做实担保贴息,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六)财政改革有序推进。一是强化预算管理;二是强化信息公开;三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年盘活存量资金2.7亿元;四是实现国库支付电子化管理;五是加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全年征收有偿使用费1749万元;六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七是强化财政监督,有效防控财政管理业务风险与廉政风险。
三、2018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工作主线,以服务脱贫攻坚为重点,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加强财政管理,着力强化风险防控,上半年财政运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1-6月份,全区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7739万元,占年初预算215000万元的68.72%,增长13.02%,超序时进度18.72%。其中非税收入完成5209万元,占财政收入的3.53%。收入形成可用财力81830万元,增长5.92%。分部门情况:国税完成93119万元,占年初预算135000万元的68.98%,增长11.59%;地税完成52399万元,占年初预算66000万元的79.39%,增长12.19%;财政完成2221万元,占年初预算14000万元的15.86%,增长297.32%。财政收入总量、进度、增幅分别位居全市各县区第1位、第1位、第7位。
上半年,全区共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219403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5095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68447万元。
1-6月份,全区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504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2.11%,增长8.01%。其中:财政民生支出完成200151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81.68%。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1-6月份,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496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9.37%,同比下降62.7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298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8.84%,同比下降65.16%。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136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6.67%,同比下降62.56%。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1-6月份,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5894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25.85%,同比增长1.4%。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306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26.83%,同比增长13%。
2013-2015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清算,金安区收支缺口12650万元,剔除市级承担40%部分5060万元,我区需承担缺口7590万元,上半年已通过财政往来结算代扣。随着每年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清算,我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有逐步加大的趋势。
4、地方政府债务情况。2018年,上级下达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35324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91567万元,专项债务161674万元),比上年债务限额增加31481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6342万元,专项债务25139万元)。截至2018年6月底,全区政府性债务余额为240699万元,与上年底持平。
(二)上半年财政收支运行特点
1、收入平稳增长,完成进度全市领先。上半年全区财政收入保持平稳增长,累计完成财政收入14.77亿元,占年初预算的68.72%,同比增长13.02%,财政收入总量、进度、质量居全市各县区第一位。
2、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政预算执行。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控预算追加,上半年,除中央、省、市出台的政策外,全区没有进行预算追加。
3、支出进度加快,重点支出得到保障。强化财政支出管理,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三保”支出应保尽保。上半年实现财政支出24.5亿元,同比增长8.01%,其中民生类支出达20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81.68%。
4、支持经济发展,措施得力成效明显。加大政策倾斜,积极支持工业园区建设,创新招商方式,重大产业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更加优惠的政策,上半年兑现企业奖补资金1065万元。1-6月份,全区规模企业入库税收9.8亿元,同比增长19%,经济实力明显增强。
(三)预算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今年以来,全区财税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区财政工作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预算编制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还不够完善,部门预算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年初预算到位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收入结构有待完善。从全区来看,税收收入主要是来源于房地产和建筑业,1-6月份,房地产业、建筑业形成税收10.22亿元,占税收收入比重达67.8%。工业实现税收仅占税收收入的16.2%,税收结构不优,工业税收贡献不大。财政收入过多依赖房地产及建筑行业支撑,增加了全区收入的不稳定性。
三是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目前,我区财政收入质量得到了提升,但土地收入总体规模大幅缩小,地方实际可用财力比例下降。与此同时,国家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脱贫攻坚、重大项目建设、深化改革支出刚性增长,保民生、补短板支出需求加大,再加上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地方债务,财政资金调度压力加大,财政收支矛盾依旧突出。主要表现为:一是为刺激经济增长,国家、省、市出台了以减税降费、财政扶持为重点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影响了我区财政收入增收。二是保工资刚性支出大。随着教师待遇兑现、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人员增资、机关养老保险清算等支出预计需要6.8亿元。三是区重点项目支出保障压力大。各项重点支出、脱贫攻坚、民生支出的需求不断加大,仅脱贫攻坚共需要25.58亿元,而财政收入增长趋缓,财政收支矛盾将进一步加剧。
四是政府性债务负担较重,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压力较大。
(四)下半年财政工作重点
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区委确定的重点工作以及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财政收入征管。围绕实现全区财政收入目标21.5亿元,切实加强税收入征管,压实责任,确保收入应收尽收,圆满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二是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预算执行考核,大力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财力重点“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
三是进一步加强融资平台建设。加快融资平台转型发展建设,做强融资主体,做大融资能力。
四是进一步创新财政支持方式。灵活运用财政政策工具,完善财政投入机制,通过融资担保、贴息贴费、奖励补助、注资参股、引导基金、风险补偿、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撬动金融资源流入实体经济。
五是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全口径预算体系,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促进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建立财政存量资金动态盘活机制,更好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区委各项决策和部署,主动接受区人大有效监督和指导,严格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管理,强化财政监督,防范财政风险,努力为全区振兴发展、决胜全面小康做出应有的贡献!
关于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
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区审计局局长 韦文海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规定,我局对2017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并对区城管执法局(重点局)、水利局、区安监局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延伸审计,对2017年度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保障性住房和水利薄弱环节治理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较好地完成了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结果
一般公共预算:2017年度完成收入合计435674万元,为预算调整数的111.89%,超预算调整数完成463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完成 59226万元,为预算调整数的107.72%,超预算调整数完成424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81032万元;调入资金21162万元;债务收入55612万元;上解收入10035万元。完成支出合计4356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完成399659万元,为预算调整数的102.64%,超预算调整数完成10294万元;上解支出62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3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1757万元;补助支出2598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17年度完成收入合计20645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48.58%,超预算完成67506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7749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2035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681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11500万元、居民基本医疗85442万元、工伤2975万元、失业1469万元、生育406万元;完成支出20112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31.95%,超预算完成48706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7454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111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375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7568万元、居民基本医疗99092万元、工伤3100万元、失业1495万元、生育470万元;2017年度收支两比结余532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3857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2017年度完成收入合计9743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6238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55.95%,超预算完成2238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049万元;债务收入10000万元。完成支出合计9743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8020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3790万元、其他支出2766万元、商业服务等支出173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017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1万元);调出资金17225万元。
2017年度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实现收支平衡,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实现收支略有结余。
二、区本级预算执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预算调整幅度较大。财政预算资料反映,2017年度调增区本级财政收入预算25100万元(考核口径),占年初预算37.71%;调增区本级支出预算86497万元,占年初预算28.56%。同时预算调整部分也没有严格按照收支分类科目,编制到相应类、款、项。
整改情况:区财政局今后将按照要求,对预算的编制加以细化完善,尽量减少预算调整,并按照收支分类科目,编制到相应类、款、项。
(二)应缴未缴预算收入。截至2017年底,区财政非税局帐面反映:①罚没收入2033.91万元,②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418.75万元,计7452.66万元应缴未缴预算。
整改情况:区财政局今后将加强非税收入的入库进度,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三)往来款项清理不够及时。区财政土地出让金帐面反映,2017年度“暂付款”—区重点局10000万元、中店乡政府3000万元,至审计日未收回。同时,截至2017年底该科目借方余额27078.18万元。
整改情况:区财政局已督促相关部门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清收,根据情况,对部分往来进行了调账,部分往来在财政结算时及时扣回。
三、地税部门组织收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1、税款入库不及时。通过审计数据分析,2017年度征收税款上解日期滞后开票日期15日以上入库记录4661条,涉及税款1996.69万元。
整改情况:地税部门已督促相关部门积极整改,对今后已开票的税款,做到及时足额入库。
2、应征未征税款。通过区地税局2017年土地使用税、契税征缴情况与区国土局《供地台帐》(扣除2017年10月后供地)进行比对,发现2017年应征未征相关土地税收及契税4182.86万元,其中:1、34宗供地,应征未征土地使用税320.26万元(以合同签订一月后测算应纳税额,9元/平方米);2、13宗供地,应征未征契税3862.60万元。
整改情况:地税局已进行积极整改,在审计期间征收入库税款3774.08万元。
四、部门预算执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截留财政专项资金。区水利局事业费账反映,2017各项目资金结存146.42万元,于年底全部转为事业结余。
整改情况:区水利局已在2017年度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工作中进行了上报,并已基本拨付支出到位。
(二)无合法依据发放补助
1、区重点局(拆迁办)2017年度通过造册、预存话费等形式,发放通讯费补助3.34万元;
整改情况:区重点局已于2017年10月停止发放通讯费补助,并对违规发放进行了退款。
2、区水利局勘测设计室发放业务咨询费7.37万元、评审会审查费10.51万元,计17.88万元;
整改情况:区水利局已按照《关于清理公职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取酬行为的通知》(金监【2018】1号)要求,对所有公职人员挂靠行为于2018年4月1日进行了终止,挂靠取得的业务咨询费,已主动上缴区纪委违纪款收缴账户,其他发放也相应进行了积极整改。
(三)招待费超标
2017年度区水利局招待费支出21.95万元、勘测设计室招待费支出13.15万元,计35.10万元。而当年财政下达的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4万元,超11.10万元。
整改情况:区水利局已引起高度重视,从今年开始,严格按照《金安区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和《“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的规定,对招待费支出加以管控。今年1-6月,全局招待费支出3.45万元,管控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往来款长期挂账
1、区重点局截至2017年底,“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81725.93万元、“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28972.02万元、“长期应付款”科目余额26664.44万元;
2、区水利局事业费账面反映:截至2017年底,“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1104.66万元、“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1924.14万元。
整改情况:上述两局已组织人员,对往来款进行了梳理和调账。区水利局已经对完工的项目资金进行了调账,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区重点局正在和市重点局进行逐地块、逐笔核对,整改正在进行中。
五、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项目政策落实不严格
1、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一是向不符合享受政策的农户发放产业奖补资金,通过数据比对分析,2017年向不符合享受扶贫政策的3名村干部发放产业项目奖补资金0.85万元;二是扶贫对象识别不够精准,通过审计发现,国办系统贫困人员中,26人为财政供养人员(含事业单位)、16人为村干部。
整改情况:区扶贫办及相关乡镇高度重视,认真核实,并已清退不符合条件人员,追回相关奖补资金。目前,已整改到位。
2、保障性住房项目:经调查,向32户不符合保障对象条件的家庭,实物配租保障性住房32套。
整改情况:截至2018年3月底,对不符合保障对象条件家庭配租的32套保障性住房全部收回,整改到位。
(二)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
保障性住房项目:一是存在政府投资的保障性安居住房产权登记在企业名下,2011年3月由明牛羽绒公司筹建城北乡政府200套公租房,总面积9022㎡,投资总额980万元,其中城北乡政府当年8月付明牛公司500万元,余下480万元由明牛出资,项目建成后两栋楼均以明牛羽绒为产权所有人办理房产证两本,政府投资部分未取得相应产权;二保障性住房租金收缴不到位,经审计,416套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租金收缴困难,欠缴租金约25.27万元。
整改情况:区房产局已责成城北乡政府与明牛公司尽快根据投资比例明晰产权份额,过户登记产权。416套保障房欠缴的25.27万元租金,至目前,已全部征收到位。
(三)项目资金未能及时拨付或闲置
1、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经抽查,中店乡小农水提升改造工程资金86.60万元、农村安全饮水专项资金23.42万元,张店镇畅通工程107.32万元,计217.34万元。上述工程均于2017年10月底前完工,但没有及时进行验收、决算和审计,导致项目资金未能及时拨付。
整改情况:截至2018年5月,中店乡已结算项目工程款,并将资金拨付完毕。
2、保障性住房项目:经审计,上级财政补助的安居工程专项资金648.34万元,截至2017年底已闲置超过1年,其中:2015年农村危房(抗震)改造资金568.34万元、2015年安居工程配套设施费80万元。
整改情况:截至2018年3月底,区财政已将闲置资金作为存量资金上缴财政金库,将由区财政统一安排用于贫困村非危改计划内的危房建设与维修;对于2015年安居工程配套设施费80万元,待项目完成审计后报帐拨付。
六、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水平。一是对于财政收入部分,可以通过税务部门取得税源信息资料,并结合上年度税收情况,进行大数据分析,提高年初财政收入的预见性;二是对于上级体制补助、均衡财务补助以及提前通知的各项补助等收入,可以上年度补助金额为基数,取得近三年增加比例,确定当年预算数;三是对于编制项目支出预算,要将预算细化到“项”级科目和具体支出项目及具体用款单位。
(二)加强财政收入的有效管理。一是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做到当年税收应收尽收,并及时足额解缴入库;二是加大往来清理力度,对出借的土地出让金,要组织人员进行清算,及时收回。
(三)严格按预算拨付财政资金。财政部门应加强对预算拨款的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不得办理无预算、超预算、超计划等拨款,不得擅自改变支出用途,以彰显预算的严肃性。
(四)强化部门预算的约束作用。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部门预算支出的管理,压缩部门单位的一般性支出,控制部门单位“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规范津补贴支出,严格部门单位支出报帐的审核,强化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约束。
(五)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对于上级拨入的各类财政专项资金,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定进行使用,并加大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加大对项目执行单位违规违纪的惩治力度,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相关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关于金安区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审查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汪庆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7月份财经工委采取听取工作报告、召开座谈会、查阅有关资料等形式,对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上半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5.4亿元,同比增长8.4%;全区实现财政收入14.77亿元,同比增长1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81.7亿元,同比增长10%;实现进出口总额8707万美元,同比增长66.1%;预计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301.9元和6688.6元,分别增长7.7%、10.4%。
财经工委认为,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全面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工业生产稳中趋快,特色产业培育壮大,项目投资平稳增长,市场活力持续激发,社会民生持续改善,全区经济运行平稳向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因素增加等。
为确保全年计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财经工委提出以下建议:
1、坚持绿色发展全新理念,构筑生态文明家园。要以此次环保反馈整改为契机,全面落实环保政策及措施,牢固树立环境保护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环保、支持环保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大气、水污染防治行动,加快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奋力实现金安科学发展、绿色崛起。
2、突出项目建设引领作用,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大力支持项目建设,全力招商引进项目,千方百计增加有效投资,拉动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精确把握国家投资导向,做好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城乡统筹、社会民生等领域重点项目的储备,积极谋划一批拉动性强、带动性好的项目,提高投资持续增长的后劲。
3、加强扶贫资金统筹整合,凝聚脱贫攻坚合力。加强统筹各职能部门协调力度,提高职能部门在资金管理和项目申报、实施等方面的统筹性,形成部门多元合作的攻坚合力。以精准扶贫为引领,以解决问题、促进发展为导向,确保财政资金有效整合和合理使用,集中财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金安区2017年区本级财政决算和
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汪庆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7月份财经工委采取听取工作报告、召开座谈会、查阅有关资料等形式,对2017年区本级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区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2017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总收入435674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收入形成可用财力5922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8103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561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607万元、调入资金21162万元、上解收入1003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356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9659万元、上解支出62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3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1757万元、补助支出2598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017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238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04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0000万元,收入总量为97430万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0205万元,调出资金17225万元,支出总量为97430万元。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2017年区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206457万元,上年结余6852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201129万元,年终结余73857万元。
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上半年,全区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7739万元,占年初预算215000万元的68.72%,增长13.02%。其中:国税完成93119万元,占年初预算135000万元的68.98%,增长11.59%;地税完成52399万元,占年初预算66000万元的79.39%,增长12.19%;财政完成2221万元,占年初预算14000万元的15.86%,增长297.32%。2018年上半年,全区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504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 394538 万元的62.11%,增长8.01%。
财经工委审查认为,2017年,区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贯彻区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断深化财税改革,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发挥了财政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今年上半年以来,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财政目标,依法科学理财,强化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绩效,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是,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还不够完善,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政府性债务带来的运行风险加剧。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财政工作,财经工委提出如下建议:
1、不断完善项目预算管理。要高度重视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工作,切实加强项目的立项、申报、审核等基础性工作,完善部门项目库和财政项目库建设,做到立项依据充分、预算需求合理、绩效目标明确、项目分类科学,不断规范项目储备工作,推动完善项目决策机制,提高项目预算编制水平。
2、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落实《金安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金政办〔2017〕46号),通过减少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化解债务总量;稳步推进债务置换,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债务风险;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严控隐性债务增量。同时牢固树立风险意识,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定期评估债务风险,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3、全力推进预算联网监督。按照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统筹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通过联网实现对预算编制、预算调整、财政决算、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等信息共享,并完成信息的实时监督、数据对比、预警研判、汇总分析。后期可根据监督实际需要,不断拓展数据接入面,进一步完善功能模块,逐步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实时监督机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金安区2017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审查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汪庆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7月份财经工委采取听取工作报告、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2017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及整改情况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上半年,区审计部门依法对全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富有成效的审计,审计报告内容翔实、重点突出,清晰反映了预算的执行情况。从审计结果来看,预区财政算编制水平、预算执行规范化程度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提高,重点项目资金得到充分保障,审计工作在规范预算管理、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对于在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过程中查出的问题,区审计局已责成有关单位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部分问题已经得到了整改和纠正。尚未解决的问题,也正在督促办理之中。
为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切实维护财经秩序,财经工委对政府预算和财政审计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1、严格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一是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准确性,不断提高预算透明度和执行到位率,增强预算执行约束力。二是严肃部门预算执行,强化支出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存量资金统筹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进一步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准确研判经济形势,加强财政分析调度,确保重点项目和改善民生的刚性支出。
2、加强审计执法,发挥监督作用。区政府及审计部门要全面落实财政资金审计全覆盖的要求,规范审计工作报告的内容和提交程序,增强财政审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要把贯彻落实财税改革、财政政策等情况作为审计重点关注的内容,每年选择一批社会关注度高、使用资金数量大且工作目标与绩效目标明确、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事项开展绩效审计。各被审计单位作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要及时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并善于从问题的表象中探查本单位在财务活动中存在的漏洞和盲区,及时健全长效机制,从而有效避免“屡审屡犯”、“屡犯屡审”现象的发生。
3、强化审计运用,抓好源头治理。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进行综合分析和归纳分类,整改要求要具体明确,对一些普遍存在、长期存在的共性问题,要从预算编制方面改进相关定额标准和财务制度,使其更加符合客观实际、适应工作需求,审计部门要对2017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在年底前,将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结果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关于金安区矫正工作的报告
区司法局局长 戴克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金安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安排,现将金安区司法局2016年以来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在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的参与下,在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等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者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人员,包括下列罪犯: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裁定假释的;被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
截至目前,全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879 人,解除矫正1485人,现在矫社区矫正人员394人。其中:男性 327 人,女性67 人;管制 6 人,缓刑 374 人,假释 11 人,暂予监外执行3 人。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低于0.2%。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我区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全区各乡镇(街道)建立相应社区矫正工作机构。2017年8月,经区编委会研究决定,将社区矫正股正式更名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设大队长1名,工作人员3名;2017年12月省厅从淝河监狱选派一名监狱民警在大队挂职任副大队长,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建成了功能相对完善的社区矫正中心,初步形成了以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为执行主体、司法所为日常管理工作主体、矫正小组参与协助管理帮教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
(二)严格教育管理,提高矫正质量。一是突出入矫教育,为矫正工作开好头。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中心的职能作用,对新入矫的社区矫正人员的进行集中入矫宣告;司法所与社区矫正人员当场签订监督协议书,成立社区矫正小组,签订帮教责任书,对矫正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帮教。二是认真落实个案矫正措施。针对每位社区矫正人员的具体状况,进行分析评估,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因人施矫”,做到有的放矢。三是有效落实“双八”任务,即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和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八个小时。三年来区局组织开展社区服务70余次,组织集中教育活动80 余场,进行个别、集中心理辅导100余场次。22个司法所与社区矫正人员所在村(社区)签订了社区服务协议,有序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社区服务活动。
(三)创新工作方法,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建立“4 1”的管理模式,即每位社区矫正人员都有四名人员对其进行教育矫正和帮助。在接收时即确定一名司法所工作人员、一名社区民警负责对矫正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考核、组织社区服务和帮困解难工作;聘请一名社区矫正志愿者协助工作,指定一名社区矫正人员的亲戚或朋友作为监督人,负责24小时跟踪监督;二是运用高科技手段,落实管控措施。通过手机定位、电子腕带、电子记录仪、人脸识别系统、刷证系统等运用,做到“五位统一”,有效地预防社区矫正人员脱离监管。三是扎实开展社区矫正监管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区司法局会同区检察院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工作台账、集中点验教育、走访重点社区矫正人员、查看各项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等方式开展监管安全检查活动,对社区矫正人员提出具体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限时予以纠正。四是严格审批手续,落实奖惩措施。区司法局分管负责人和社区矫正大队对各司法所报批的等级评定、请假、居住地变更、奖惩、解除矫正、归档等,做到仔细审阅,材料不齐不规范、条件和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审批,直至符合要求。三年来,区司法局先后对7名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依法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了撤销缓刑或暂予监外执行的建议,均得到采纳。此外,建议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9人,出具书面警告决定书134份,对社区矫正人员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和震慑效果。
(四)社区影响调查评估制度不断完善。为把好“入矫”关,2017年4月10日,我局成立了社区矫正社区影响评估案件评审委员会,对司法所调查情况和初步评估意见进行集体评审,形成综合评估意见,反馈给委托机关。同时,研究制定了《金安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社区影响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对社区影响评估的工作对象、调查范围、评估内容、评估意见书的制作、评审原则、回避情形、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规范了社区影响评估工作流程,提高了社区影响评估的工作质量。2018年以来,我局已出具社区影响评估216份,采用率达97%。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相关部门的衔接配合需进一步加强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了公检法司各部门的职责,但实际工作中缺乏一个有效的机制来协调工作,使社区矫正工作效果大打折扣。
(二)社区矫正执法力量不足
目前,我区各司法所人数普遍低于3人,甚至存在1人所。司法所除了社区矫正工作外,还要承担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等九项工作职能,同时参与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难以全身心投入到社区矫正工作中。
(三)社区矫正工作保障不足
目前,我局在社区矫正交通工具的配备、科技化管理装备、工作经费的落实上与实际工作需要不相匹配,在建立社区服务及就业培训基地、对涉毒矫正人员的监管、开展心理矫治等方面还存在不足,部分司法所基础设施还很薄弱,使得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教育受到很大程度的影响。
(四)社会参与度不高
一是虽然村(居)两委干部虽被列入矫正小组成员,但实际参与监督管理、宣传教育的主动性不够,造成司法行政机关单打独斗的工作局面。二是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属于义务性质,大多数缺乏积极性。三是社会认知、知晓度欠缺,对社区矫正的宣传和引导不够,社会力量作用发挥有限。四是司法所对矫正小组成员不履行职责无任何制约和惩处措施。
(五)社区矫正“执法”风险权责不对等和“执法”风险过大
目前社区矫正工作的依据只有《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为开展这项工作提供法律支撑。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日益凸现。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社区矫正执法主体是公安机关,而实际执行的工作主体是司法行政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着社区矫正的一线工作,责任重大,但法律政策没有赋予司法行政机关相应的执法权,执法主体与工作主体分离,难以保证矫正措施的实施到位,造成司法行政机关“执法”风险过大。
四、工作意见和建议
(一)建立符合标准要求的社区矫正中心
目前我局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在全市处于落后局面。要按照省厅要求标准建设社区矫正中心。将调查评估、入矫解矫、矫正宣告、集中教育、心理矫正、监督管理等主要执法管理事项集中统一到区社区矫正中心开展,加强对司法所的指导、管理和监督,真正做到集综合办公区、执法监管区和教育帮扶区等功能区为一体,社区矫正工作按照实体化、实战化运行。
(二)要进一步加大衔接配合力度
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监狱)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除按照《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一些具体的执行措施进行细化、强化实用性。要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探索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对部分信息资源实现共享。
(三)进一步解决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问题
要切实解决社区矫正力量薄弱的问题。按照《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矫正社工比例应达到15:1,即每15名在矫社区矫正人员应配备1名社工。我区社区矫正人员一直呈上升趋势,其中三十铺司法所监管的社区矫正人员达到70多人,工作人员缺口明显。近年来我局也陆续招录了部分社区矫正公益岗位人员,由于待遇低、缺少上升空间,造成队伍不稳定。
(四)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保障机制
司法行政部门承担着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管理、组织实施,要保障设备、装备的投入,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志愿者可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同时,对一些生活特别困难的社区矫正人员,可为他们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在发展生产和就业上为他们提供政策优惠和扶持,以有效避免他们出现违规外出打工等现象,甚至重新走上犯罪道路。要依靠科技手段,借助先进技术,强化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对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实现参与管理部门共享。
(五)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参与度
社区矫正的社会参与性,决定了社区矫正需要社会力量的介入。要加强对社区矫正的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社区矫正,争取社会各方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要整合社会资源,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建立社区矫正社会专业服务组织,招聘社工、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疏导。
关于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 王世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8月上旬,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德云带领调研组,对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区司法局关于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详细了解了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相关意见建议,实地察看了区社区矫正中心。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成效
从调研情况看,区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街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有关规定,围绕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帮困扶助三项工作,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在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目前,社区矫正人员394人,其中缓刑374人、管制6人、假释11人、暂予监外执行3人。
1、工作机构全面建立。区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建立了相应的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区司法局成立了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建成了社区矫正中心,初步形成了以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为主体,司法所负责日常工作,矫正小组参与协助管理帮教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
2、矫正工作不断规范。积极克服条件局限,开展矫正工作。按照“两高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规范管理社区矫正人员。全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879人,解除矫正1485人,重新犯罪率低于0.2%。
3、矫正功能逐步健全。针对不同社区矫正人员制定个性矫正方案,因人施教,开展思想、法制和道德教育。实行心理矫治与行为矫正相结合,落实帮教措施,帮助他们重塑健全的人格,促使其顺利融入社会。
二、主要问题和困难
1、工作保障不足。表现在:一是队伍人员不足。社区矫正人员数量多且分散,司法所同时还肩负其他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队伍力量跟不上工作需要。此外,由于社会知晓度低,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志愿者人数少。二是工作经费不足。社区矫正人员逐年增加,矫正管理费用不断增长,经费紧张影响了工作开展。
2、管控难度较大。表现在:一是监管手段不足。主要通过定位手机来掌握矫正对象的行踪,但人机分离易形成监管漏洞和盲区,很难准确掌握其实际行踪。二是司法行政机关缺乏强制手段,不能对社区矫正人员心理形成应有的震慑作用。
3、硬件设施薄弱。《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对社区矫正的硬件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亟需建设社区服务及就业培训基地。社区矫正中心尚未达标,设施不全,功能不完善;部分司法所基础设施差,缺乏必要的执法用车,制约了工作开展。
4、机制尚不健全。区司法局与相关职能部门间的配合协作、信息互通、共享平台以及工作对接和反馈的长效工作机制还不健全,在具体工作上缺乏有效沟通和协作。司法、行政资源未能有效整合和统筹,影响了矫正工作效果。
三、相关建议和意见
1、加强工作保障。重视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矫正机构专职工作人员,充实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力量。可以采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聘社区矫正辅助工作人员,切实保障其应有的工作待遇,确保队伍稳定。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区矫正的知晓度,组织和引导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积极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高矫正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加强经费保障,确保矫正工作有效开展。
2、强化管控措施。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健全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充分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提高管控能力。坚持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积极推进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监狱等单位相关网络平台之间的联接和资源共享,依托信息技术创新管理方法,做到监督手段科技化,如推行电子腕带监控措施,最大限度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发生。强化日常监管,规范回访帮教,定期跟踪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生活、工作情况,及时掌握其动态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矫治和人文关怀,增强矫正实效。
3、完善硬件建设。围绕社区矫正工作要求,加快推进社区服务和就业培训基地建设,确保“双八”(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公益劳动和学习教育分别达到八小时)制度和帮教措施切实落到实处。着力加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健全功能,改变其在全市的落后面貌。重视基层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其办公办案条件,并根据实际需要,配齐执法用车。
4、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考核和问责,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责任逐级落实到位。健全执法协作机制,加强公检法司相互配合,增强社区矫正在刑罚执行中的严肃性和强制力,确保监管措施和教育矫正手段有效实施。充分发挥民政、财政、人社、教育等部门作用,帮助解决社区矫正人员的就业、就学、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社会保险等实际困难,切实增强矫正成效。
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2017年区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8年8月24日金安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金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区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司家祥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区本级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区审计局局长韦文海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对上述两个报告事项的审查报告。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2017年区本级财政决算。
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员名单
(2018年8月24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祝万浩为金安区人民法院三十铺法庭副庭长。
金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一次会议出席、因事请假、列席人员名单
一、出席人员(共25人)
主 任:刘玉军
副主任:李坦军 马德云 沈 荟(女)
委 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王大成 |
王世斌 |
王自春 |
方 燕(女) |
朱卫东 |
邬效丛 |
刘振忠 |
汪庆发 |
李应安 |
吴光纯(女) |
吴康文 |
张迎年(女) |
宋自山 |
陆 斌 |
周世仓 |
赵本根 |
赵永坤 |
骆 健 |
桑朝发 |
鲍远志 |
魏文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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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请假人员:(共5人)
委 员:江 茜 侯晓健 夏礼得 高 松 满少华
三、列席人员(共29人)
胡卫东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
张士银(女)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司家祥 区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张 勇 区法院副院长
杨敬勋 区检察院检察长
江仲贤 区政府办主任
汪 波 区发改委主任
戴克军 区司法局局长
韦文海 区审计局局长
杨伟军 东河口镇人大主席
邵明申 孙岗镇人大主席
郑书军 木厂镇人大主席
史文圣 望城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王玉玲 市人大代表
王晓鸣 市人大代表
陈相林(女) 区人大代表
赵祥婷(女) 区人大代表
张自秀(女) 区人大代表
莫 成 区人大代表
薛正杰 区人大代表
王 俊 区人大代表
王莉莉(女) 区人大代表
桑世武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办公室主任
韩自强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办公室副主任
徐国辉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科员
蔡传宇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袁 振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孙亚男(女)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姚 杰 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专职副主任